各单位:
根据《河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暂行办法》(河工大党发〔2023〕31号),结合工作安排,现对涉及调整的机关教辅单位目标任务自评情况、教学单位专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布。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本次公布不相符的,以本次公布的为准。
附件1:部分机关教辅单位目标任务考核自评表
附件2:部分教学单位专项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
目标管理办公室
2023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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