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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于:23-04-07 09:38:13 点击量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》(教政法函〔2023〕190号)要求,现将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范围

2021年度立项的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。

二、结项条件和要求

1.结项条件:已经完成立项时申报的研究任务,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;最终成果由项目组成员共同完成,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。

2.项目负责人需填写《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》(附件1,简称《结项审批书》),连同最终成果材料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。

3.本次结项为一次性集中结项,此次结项工作结束后,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将不再办理结项业务。

4.项目最终成果的报送要求:

(1)成果形式为著作的,直接提交原件。

(2)成果形式为论文的,要提交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、目录和论文正文全文及复印件。

(3)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,要提交研究报告全文以及相关阶段性研究成果、采纳证明原件等。

以上最终成果须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。报送时均须加装封面、目录,后附项目申报时的《立项申报书》复印件;封面应填写项目名称等信息,封面左上方注明: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。

5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做撤项处理:

(1)课题组未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;

(2)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;

(3)未按时参加此次集中结项;

(4)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;

(5)在项目鉴定和结项过程中违反相关科研管理规定,弄虚作假。

凡被撤销的项目,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集中结项工作,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报送工作,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。审验内容主要是: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、学术性错误;提交材料是否真实;项目的组员、名称及预期成果是否与原计划一致。

经审验合格后,项目负责人将《结项审批书》(附件1)、《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教育法治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结项一览表》(附件2),连同前述结项材料一并报送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。

2.本次结项实行集中结项,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,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。

3.材料报送时间:4月18日之前将结项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报送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。电子版发至gjyjs@haut.edu.cn(格式命名为“姓名+单位+结项”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报送地点:发展规划处B417室

      联系人:张浩

      联系电话:6775603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4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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